2009年度中国十大室内设计师评选活动参评规则
日期:2009-06-15 16:47:27 来源:China-Designer.com 点击次数:1834
金羊奖-2009年度中国十大室内设计师评选活动
中国最高端、最权威、最具影响力的室内设计行业年度精英人物盘点
参评规则
主办方:
l 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张大型综合性晚报,四十多年来一直以其鲜明独特、新鲜活泼的风格吸引着广大读者。跨入新世纪,羊城晚报锐意革新,以每天48个全开版的新闻信息、过百万份的发行量成为享誉国内的都市晚报。直至2002年,羊城晚报发行量达175万份,并以连续 2年超百万份的发行量稳居广州珠三角地区及华南地区第一,进一步形成了羊城晚报立足广州珠三角地区高密度渗透和面向华南地区及全国重点城市强劲传播的双重优势。
官方网站:www.ycwb.com
l 广州国际设计周
广州国际设计周是广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旨在促进创新与设计的大型活动,自2006年开始每年底举办一次,是目前中国唯一获得国际三大权威设计组织——国际工业设计联合会(ICSID)、国际平面设计协会联合会(ICOGRADA)、国际室内建筑师设计师团体联盟(IFI)联合认证、并在全球同步推广的年度国际设计盛事。
官方网站:www.gzdesignweek.com
独家网络主办方:
l 中国建筑师设计师网
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的官方网站,独家在线办理全国设计师《资格证书》的有关工作,“室内设计师”等关键词在Google、百度、yahoo等各大搜索引擎中排名第1,在同行业网站中居于绝对领先的地位,拥有超过20万注册设计师会员,是中国室内设计师第1门户。
官方网站: www.china-designer.com
参评对象:
1、 凡在2008年至2009年9月30日期间在任何国际、国内权威机构(如政府组织、行业协会、专业媒体等)主办的室内设计专业奖项和赛事中获奖的设计师或设计团队均可报名参评。
2、 参评者必须是中国国籍或服务于法定注册地在中国境内的专业设计机构。
3、 凡设有“金羊奖-2009年度××(城市)十大室内设计师评选活动”地区的设计师,必须首先参评当地的评选活动。
参评办法:
参评者在2009年6月18日至10月15日期间,登陆2009年广州国际设计周官方网站www.gzdesignweek.com,在指定区域在线完整填写参评申请表。
提交申请表时必须连同曾经获奖的室内设计项目图片以一个压缩文件(.rar格式)上传,获奖项目个数及类别不限;压缩档必须以参评者姓名来命名。参评数据图片要求为.jpg格式,72dpi,不超过 5 幅,整个压缩档大小应在10M以内;作为参评数据图片必须是项目的实景图片,任何效果图资料将视为无效的参评数据,取消参评资格。
参评费用:
800元/人
评审标准:
创新要素、技术含量、使用友善、成本优势、必要审美、环保意识
奖项设置:
l 金羊奖-2009年度中国十大室内设计师评选提名奖
未设立××(城市)十大室内设计师地区适用
l 金羊奖-2009年度××(城市)十大室内设计师
l 金羊奖-2009年度中国百杰室内设计师
l 金羊奖-2009年度中国十大室内设计师
评审程序
1、初评:
2、复评:
公示展览
1、对参评项目获得“金羊奖-2009年度中国十大室内设计师评选提名奖”和“金羊奖-2009年度××(城市)十大室内设计师”的获奖设计师,须提交高清晰项目图片参加公示展览,于2009年11月10日前按照主办方展板设计要求将展板设计稿提交到广州国际设计周组委会,由组委会统一制作、布展。不参加公示展览的参评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2、 参评项目获奖的设计师,需要交纳公示展览费2000元/人,含作品集出版、作品展览制作(展板4块,如需增加按¥500元/块收取费用)与搭建、颁奖酒会席位1个;
3、展览时间为2009年12月4-6日,地点在广州锦汉展览中心 (2009广州国际设计周国际设计博览会主会场)。
专辑出版
主办方编辑出版《第四届金羊奖获奖设计师作品集》,出版物在2010年上半年公开出版发行。
颁奖典礼
时间:2009年12月5日 晚
媒体推广
1、主办方羊城晚报作为中国发行量最大的晚报,全程动态报导本次活动;
2、主办方广州国际设计周组织近百家国内外相关支持媒体参与活动报导、组织国内外电视、报刊媒体现场报导获奖设计师以及颁奖典礼盛况。在广州国际设计周官方网站、会刊、设计之旅活动中推广获奖设计师;
3、独家网络主办方中国建筑室内设计师网是中国室内设计师第一门户网站,全程专题报道本次评选活动以及在展览及颁奖典礼现场对获奖设计师的专访。
权利与义务:
1、所有参评者享有同等参与评奖、监督、建议的权利,主办方负有被监督、听取建议的义务;
2、参评者无偿地、不可撤销地授权主办方对所有获奖作品或举办方认为有必要的其它参评作品,以举办方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展览、公示、宣传,或编辑出版;
3、所有参评者不得要求组委会退回所提交的参评项目的参评数据,不向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组委会提出任何形式的索偿要求;
4、如未能评选出合适的得奖设计师,组委会保留不颁发任何一个奖项的权利;
5、参评者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活动的全部责任,如发现参评者、参评项目有不符合参评条件的情形,组委会有权在大奖任一阶段取消其参评资格,收回其所获之奖项,由此造成举办方损失的,概由参评者承担;
6、主办方有权取消任何未能提交完整参评材料或者提交的参评材料不符合本规则的参评资格;
7、参评者参加本次活动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完全接受包括本规则及其解释在内的各项条款。
争议处理:
1、如参评者之间因为参评事宜发生任何争议,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如果各方无法自行解决争议,则组委会可以居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各方自行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2、如其他方对参评项目提出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则由参评者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举办方因此而被卷入纠纷,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参评者承担;
3、本次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据进行解释。本大奖在征集、参评、展示、宣传等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应提交承办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生效与解释权:
本规则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归主办单位。本规则自2009年6月18日起生效。
相关信息查询:
广州国际设计周组委会办公室
A:广州市五山金颖路1号金颖大厦904-906室 P:510640
T:020-3831 9428/9234 M:137 1092 8124
F:020-3831 9418 E: sally.que@citiexpo.com
联系人:阙冰竹 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