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不设计就施工最高罚50万
日期:2007-1-15 来源:景观中国
近日,《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稿》)正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草案修改稿》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有7种行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业务;伪造、出借、转让、出卖证书或者图章;以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业务;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或者违法分包;选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者指定其品牌、生产商、供应商;扣押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等法定执业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