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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雄设计师-黄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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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号:76276
  • 姓名:黄志雄 [广东 ]
  • 设计师类型:室内设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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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图审图(专题)

类别:建筑设计随笔   评论(2)   浏览 (12570)   2005/10/6  [转载]

标签: 建筑设计随笔  

 

1.施工图审查记录
根据校审记录表和审图单位审查意见书,设计存在的问题一般概括为下列四个方面:一、不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问题;二、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问题;三、不符合相关专业规范重要规定的问题;四、存在的其他方面的问题。现将本院设计存在的上述问题摘录汇总如下。
第一部分 建筑施工图
一、不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问题
1
建筑说明中外窗户气密性等级不详。
二、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问题
注:底层柱的柱根系指地下室的顶面或无地下室情况的基础顶面;柱根加密区长度应取不小于该层柱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2.1.2 基地高程
一、基地地面高程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控制标高设计。
二、基地地面宜高出城市道路的路面,否则应有排除地面水的措施。
2
 住宅入口处(楼梯间附近)上方有外廊无防护措施,违反《强制性条文》规范GB500961999中第4.2.3条规定。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4.2.3 住宅的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的下部时,应采取设置雨罩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
3
 “FSB”防水涂料(防水宝)为指定产品,违反国家《建筑法》第六章第五十条规定。
4
 厂区中民用建筑与丙类生产车间合建时,需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成不同防火分区,防火墙上的门窗均未采用相应等级防火门窗,消防设计原则不符合规范要求,违反《强制性条文》规范GBJ1687中第3.3.8条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3.3.8 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规范第3.3.1条的规定,但单层、多层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规范第5.2.1条的规定执行;甲、乙类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距重要的公共建筑不宜小于50m
注: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立的生活室与所属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6.00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3.3.1 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3.1的规定(本规范另有规定者除外)
3.3.1 厂房的防火间距(m)
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一、二级 10 12 14
三级 12 14 16
四级 14 16 18
注: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物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如外墙有凸出的燃烧构件,则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以后有关条文均同此规定)
甲类厂房之间及其与其他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增加2m,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2m
高层厂房之间及其与其他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增加3m.
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
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盖耐火极限不低于1h 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但甲、乙类厂房不应小于6m;丙、丁、戊类厂房不应小于4m
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有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和水幕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但甲、乙类厂房不应小于6m;丙、丁、戊类厂房不应小于4m
两座丙、丁、戊类厂房相邻两面的外墙均为非燃烧体,如无外露的燃烧体屋檐,当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不超过该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25%
耐火等级低于四级的原有厂房,其防火间距可按四级确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5.2.1 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5.2.1的规定。
5.2.1 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m)
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一、二级 6 7 9
三级 7 8 10
四级 9 10 12
注:两座建筑相邻较高的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相邻的两座建筑物,较低一座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屋顶不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h,且相邻的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3.5m.
相邻的两座建筑物,较低一座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开口部位设有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和水幕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3.5m.
两座建筑相邻两面的外墙为非燃烧体如无外露的燃烧体屋檐,当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不超过该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25%
耐火等级低于四级的原有建筑物,其防火间距可按四级确定。
5
 钢结构车间屋面承重构件未注明涂刷防火涂料,构件耐火等级达不到二级耐火等级要求,违反《强制性条文》规范GBJ1687中第2.0.1条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1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2.0.1的规定(本规范另有规定者除外)
6
设备房、办公室面积大于100平方米,应开两个门,违反《强制性条文》规范GBJ1687中第5.3.1条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5.3.1 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一个:
一、一个房间的面积不超过6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门;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托儿所、幼儿园除外)内由最远一点到房门口的直线距离不超过14m,且人数不超过80人时,也可设一个向外开启的门,但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0m.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时,可设置一个疏散出口。
二、二层或三层的建筑(医院、疗养院、托儿所、幼儿园除外)符合表5.3.1的要求时,可设一个疏散楼梯。
设置一个疏散楼梯的条件 5.3.1
耐火等级 层数 每层最大建筑面积(m2) 人数
一、二级 二、三层 500 第二层和第三层人数之和不超过100
三级 二、三层 200 第二层和第三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
四级 二层 200 第二层人数不超过30
三、单层公共建筑(托儿所、幼儿园除外)如面积不超过20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四、设有不少于2个疏散楼梯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公共建筑,如顶层局部升高时,其高出部分的层数不超过两层,每层面积不超过200m2,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楼梯,但应另设一个直通平屋面的安全出口。
7
 钢筋混凝土屋面采用无保温架空隔热层屋面,屋顶表面最高温度达不到要求,违反《强制性条文》规范GB5017693中第5.1.1条规定。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5.1.1 在房间自然通风情况下,建筑物的屋顶和东、西外墙的内表面最高温度,应满足下式要求:
三、不符合相关专业规范重要规定的问题
1 GB50096-1999
中第3.6.1条规定 普通住宅层高不宜大于2.8m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3.6.1 普通住宅层高不宜高于2.80m
2
设计说明中使用106涂料,不符合闽建科[2002]7号公告,20024月起不能使用。
3
无障碍坡道坡度12.5%,不符合规范JGJ502001中第7.2.4条规定。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7.2.4 不同位置的坡道,其坡度和宽度应符合表7.2.4的规定。
坡道位置 最大坡度 最小宽度(m)
1.
有台阶的建筑入口 112 ≥1.20
2.
只设坡道的建筑入口 120 ≥1.50
3.
室内走道 112 ≥1.00
4.
室外通路 120 ≥1.50
5.
困难地段 11018 ≥1.20
4
宿舍中食堂餐厅面积与厨房面积比例失调,不符合规范JGJ6489中第3.1.3条规定。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3.1.3 100座及100座以上的餐馆食堂中的餐厅与厨房(包括辅助部分)的面积比(简称餐厨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餐馆的餐厨比宜为11.1;食堂的餐厨比宜为11
二、餐厨比可根据饮食建筑的级别、规模、经营品种、原料贮存、加工方式、燃料及各地区特点等不同情况适当调整。
5
办公室注明使用人数大于30人时,门应外开。以符合规范JGJ1687中第7.4.7条的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7.4.7 民用建筑及厂房的疏散用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人数不超过60人的房间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时(甲、乙类生产房间除外),其门的开启方向不限。
疏散用的门不应采用侧拉门(库房除外),严禁采用转门。
6
屋面分格缝纵横方向间距均不宜大于6米。违反GB50207-944.3.4.2条。
7
地面面积较大,整体面层应作伸缩缝,违反GB50037-966.0.5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第7.4.7 底层地面的混凝土垫层,应设置纵向伸缩缝、横向伸缩缝,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纵向伸缩缝应采用平头缝或企口缝,其间距可采用36m
2
纵向缝采用企口缝时,垫层的构造厚度不宜小于150mm,企口拆模时的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宜低于3MPa
3
横向缩缝宜采用假缝,其间距可采用612m;高温季节施工的地面,假缝间距宜m。假缝的宽度宜为520mm;高度宜为垫层厚度的1/3;缝内应填水泥砂浆。
8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5.2.2 学校主要房间的净高,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主要房间净高 5.2.2
房间名称 小学教室 中学、中师、幼师教室 实验室 舞蹈教室 教学辅助用房 办公及服务用房
净高(m) 3.10 3.40 3.40 4.50 3.10 2.80
注:1 合班教室的净高度根据跨度决定,但不应低于3.6m
2
设双层床的学生宿舍,其净高不应低于3.00m
9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5.3.5 三层以上的教学楼,宜设垃圾管道。
10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6.2.3 外廊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低于1100mm。栏杆不应采用易于攀登的花格。
四、存在的其他方面的问题
1
缺总平面图,总说明中缺方案批复文件,图纸校对不细。
2
总平面图中民宅区住宅与拟建宿舍楼之间的距离应标注清楚,防火要求是否满足要求?
3
两宿舍壁柜隔断能否满足隔声要求?应采取隔声措施。
4
变形缝B=120mm,应选用图集闽97J09(1/61)详图。变形缝构造不详。
5
建议居室门窗应设吊挂窗帘的设施。(规范要求)
6
建议屋面采用国标99J2012图集中有关做法。
第二部分 结构施工图
一:不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问题
1
未标出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9.2.1 纵向受力的普通钢筋及预应力钢筋,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钢筋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的公称直径,且应符合表9.2.1的规定。
3.4.1 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 (摘自混凝土规范3.4.1)
环境类别 条件
室内正常环境
a 室内潮湿环境;非严寒和非寒冷地区的露天环境,与无侵蚀性的水或土壤直接接触的环境
b
严寒和寒冷地区的露天环境、与无侵蚀性的水或土壤直接接触的环境
使用除冰盐的环境;严寒和寒冷地区冬季水位变动的环境;滨海室外环境
海水环境
受人为或自然的侵蚀性物质影响的环境
注:严寒和寒冷地区的划分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JGJ24的规定
9.2.1 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mm)
环境类别 板、墙、壳
≤C20 C25
C45 ≥C50 ≤C20 C25C45 ≥C50 ≤C20 C25C45 ≥C50
20 15 15 30 25 25 30 30 30

a - 20 20 - 30 30 - 30 30
b - 25 20 - 35 30 - 35 30
- 30 25 - 40 35 - 40 35
注:基础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40mm;当无垫层时不应小于70mm
二: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问题
1.
板支座负筋和板跨中配筋偏小,不符合混凝土规范9.5.1条规定。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9.5.1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表9.5.1规定的数值。
9.5.1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
受力类型 最小配筋百分率
受压构件 全部纵向钢筋 0.6
一侧纵向钢筋 0.2
受弯构件、偏心受拉、轴心受拉构件一侧的受拉钢筋 0.245ft/fy中的较大值
注:a.受压构件全部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率,当采用HRB400级、RRB400级钢筋时,应按表中规定减小0.1;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60及以上时,应按表中规定增大0.1
b.
偏心受拉构件中的受压钢筋,应按受压构件一侧纵向钢筋考虑;
c.
受压构件的全部纵向钢筋和一侧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以及轴心受拉构件和小偏心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应按构件的全截面面积计算;受弯构件、大偏心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应按全截面面积扣除受压翼缘面积(b’f-b)h’f后的截面面积计算;
d.
当钢筋构件截面周边布置时,一侧纵向钢筋系指沿受力方向两个对边中的一边布置的纵向钢筋。
2
柱通长筋小于支座筋的1/4,不符合混凝土规范11.3.7条规定。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11.3.7 沿梁全长顶面和底面至少应各配置两根通长的纵向钢筋,对一、二级抗震等级,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4mm,且分别不应少于梁两端顶面和底面纵向受力钢筋中较大截面面积的1/4;对三、四级抗震等级,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2mm
3
生产车间的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以混凝土柱牛腿及混凝土梁作为基础,结构体系对抗震不利,不符合规范GB500112001中第3.5.2条规定。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3.5.2 结构体系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1)
应具有明确的计算简图和合理的地震作用传递途径。
2)
应避免因部分结构或构件破坏而导致整个结构丧失抗震能力或对重力荷载的承载能力。
3)
应具备必要的抗震承载力,良好的变形能力和消耗地震能量的能力。
4)
对可能出现的薄弱部位,应采取措施提高抗震能力。
4
抗震钢结构的材料性能指标要求未注,不符合规范GB500112001中第3.9.2条第3款规定。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3.9.2 结构材料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最低要求:
1
砌体结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烧结普通粘土砖和烧结多孔粘土砖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0,其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
2)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其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7.5
2
混凝土结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框支梁、框支柱及抗震等级为一级的框架梁、柱、节点核心区,不应低于C30;构造柱、芯柱、圈梁及其他各类构件不应低于C20
2)
抗震等级为一、二级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普通钢筋时,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且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一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3
钢结构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材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
2)
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应大于20%
3)
钢材应有良好的可焊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
5
钢结构的安全等级、设计使用年限未注,不符合规范GB500182002中第4.1.3条规定。
6 Ⅰ
级钢与级钢的连接,采用E50型焊条,不满足当不同强度的钢材连接时,采用与底强度钢材相适用的焊接材料要求,不符合GBJ1788中第8.2.1条规定。
《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88中第8.2.1 焊缝金属宜与基本金属相适应。当不同强度的钢材连接时,可采用与低强度钢材相适应的焊接材料。
7
 环境类别采用二类(a),部分主体结构混凝土采用C20混凝土等级和保护层厚度均不符合混凝土规范第9.2.1条和第3.4.2条的规定。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3.4.2条 一类、二类和三类环境中,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的结构混凝土应符合表3.4.2的规定。
3.4.2      结构混凝土耐久性基本要求
环境类别 最水水灰比 最小水泥用量
kg/m3 最低混凝土
强度等级 最大氯离子含量(% 最大碱含量
kg/m3
0.65 225 C20 1.0 不限制

a 0.60 250 C25 0.3 3.0
b 0.55 275 C30 0.2 3.0
0.50 300 C30 0.1 3.0
注:a 氯离子含量系指其占水泥用量的百分率;
b
 预应力构件混凝土中的最大氯离子含量为0.06%,最小水泥用量为300kg/m3;最低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按表中规定提高两个等级;
c
素混凝土构件的最小水泥用量不应少于表中数值减25kg/m3
d
当混凝土中加入活性掺合料或能提高耐久性的外加剂时,可适当降低最小水泥用量;
e
当有可靠工程经验时,处于一类和二类环境中的最低混凝土强度等级可降低一个等级;
f
当使用非碱活性骨料时,对混凝土中的碱含量可不作限制。
8
 框架柱纵筋、角筋及箍筋不足;对剪跨比大于2的柱和因设置填充墙等形成的柱净高与柱截面高度之比小于4的柱、楼梯柱及其他短柱,箍筋应全长加密。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11.4.12 框架柱和框支柱的钢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框架柱和框支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表11.4.12-1规定的数值,同时,每一侧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0.2;对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最小配筋率应按表中数值增加0.1采用;
11.4.12-1 柱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    
柱类型
抗震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框架中柱、边柱 1.0 0.8 0.7 0.6
框架角柱、框支柱 1.2 1,0 0,9 0,8
注:柱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当采用HRB400级钢筋时,应按表中数值减小0.1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60及以上时,应按表中数值增加0.1
b
框架柱和框支柱上、下两端箍筋应加密,加密区的箍筋最大间距和箍筋最小直径应符合表11.4.12-2的规定;
抗震等级 箍筋最大间距(mm) 箍筋最小直径(mm)
一级 纵向钢筋直径的6倍和100中的较小值 10
二级 纵向钢筋直径的8倍和100中的较小值 8
三级 纵向钢筋直径的8倍和150(柱根100)中的较小值 8
四级 纵向钢筋直径的8倍和150(柱根100)中的较小值 6(柱根8)

11.4.12-2 柱端箍筋加密区的构造要求
注:底层柱的柱根系指地下室的顶面或无地下室情况的基础顶面;柱根加密区长度应取不小于该层柱
净高的1/3;当有刚性地面时,除柱端箍筋加密区外尚应在刚性地面上、下各500mm的高度范围内加密箍筋。
c
框支柱和剪跨比λ≤2的框架柱应在柱全高范围内加密箍筋,且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
d
二级抗震等级的框架柱,当箍筋直径不小于10MM、肢距不大于200MM时,除柱根外,箍筋间距应允许采用150Mm;三级抗震等级框架柱的截面尺寸不大于400mm时,箍筋最小直径应允许采用6mm:四级抗震等级框架柱剪跨比不大于2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
9
楼梯活荷载取2.0KN/m2未按消防疏散楼梯3.5 KN/m2取值,不符合规范GB50009-20014.1.1条规定。
10
建筑场地类别错误,计算书及图纸均为类土,地质勘察报告为类,计算书应重算,违反《强制性条文》6-2-1 3.1.5条。
11
无桩顶作用效力应计算书。违反《强制性条文》5-1-1 2.2.2条。
12
加密区箍筋间距100›h/4=75mm200×300
三:不符合相关专业规范重要规定的问题
1
柱中纵筋净距大于200不符合混凝土规范11.4.13的规定;柱宽为500者,应配4根纵筋。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11.4.13 框架柱和框支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配筋率不应大于5%。柱的纵向钢筋宜对称配置。截面尺寸大于400的柱,纵向钢筋的间距不宜大于200mm。当按一级抗震等级设计,且柱的剪跨比λ≤2时,柱每侧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1.2%
2
结施图中未对独立基础进行说明。当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底层柱混凝土柱强度等级时,应根据规范GB50007-2002.8.2.7条规定进行柱下局部承压验算。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8.2.7 扩展基础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基础底面积,应按本规范第五章有关规定确定。在墙下条形基础相交处,不应重复计入基础面积;
2)
对矩形截面柱的矩形基础,应验算柱与基础交接处以及基础变阶处的受冲切承载力;
3)
基础底板的配筋,应按抗弯计算确定;
4)
当扩展基础的混凝土等级小于柱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时,尚应验算柱下扩展基础顶面的局部受压承载力。
3
特征周期值Tg0.45秒计算。按GB50011-20015.1.4条表5.1.4-2应取0.35秒,结构体系计算偏保守。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5.1.4 建筑结构的地震影响系数应根据烈度、场地类别、设计地震分组和结构自掁周期以及阻尼比确定。其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应按表5.1.4-1采用;特征周期应根据场地类别和设计地震分组按表5.1.4-2采用,计算89度罕遇地震作用时,特征周期应增加0.05s
  注:1 周期大于6.0S的建筑结构所采用的地震影响系数应做专门研究;
2
巳编制抗震设防区划的城市,应允许按批准的设计地震动参数采用相应的地震影响系数。
5.1.4—1 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地震影响 6 7 8 9
多遇地震 0.04 0.08(0.12) 0.16(0.24) 0.32
罕遇地震 ---- 0.50(0.72) 0.90(1.20) 1.40
  注:括号中数值分别用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0.30g的地区。
5.1.4-2  特征周期值(s)
设计地震分组 场地类别
Ⅰ Ⅱ Ⅲ Ⅳ
第一组 0.25 0.35 0.45 0.65
第二组 0.30 0.40 0.55 0.75
第三组 0.35 0.45 0.65 0.90
泉州市及周边地区水平地震影响系数和特征周期值一览表
地区名 设防烈度 地震加速度 地震分组 场地类别(表内数字为特征特征值)
Ⅰ Ⅱ Ⅲ Ⅳ
泉州市 7 0.15g 0.30 s 0.40 s 0.55 s 0.75 s
石狮市 7 0.15g 0.25 s 0.35 s 0.45 s 0.65 s
晋江市 7 0.15g 0.25 s 0.35 s 0.45 s 0.65 s
南安市 7 0.10g 0.30 s 0.40 s 0.55 s 0.75 s
惠安县 7 0.10g 0.30 s 0.40 s 0.55 s 0.75 s
安溪县 7 0.10g 0.25 s 0.35 s 0.45 s 0.65 s
永春县 6 0.05g 0.30 s 0.40 s 0.55 s 0.75 s
德化县 6 0.05g 0.30 s 0.40 s 0.55 s 0.75 s
莆田市 7 0.10g 0.30 s 0.40 s 0.55 s 0.75 s
仙游县 6 0.05g 0.30 s 0.40 s 0.55 s 0.75 s
厦门市 7 0.15g 0.25 s 0.35 s 0.45 s 0.65 s
福州市 7 0.10g 0.25 s 0.35 s 0.45 s 0.65 s
马尾区 7 0.10g 0.30 s 0.40 s 0.55 s 0.75 s
泉州市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明细)
抗震设防烈度 6 7 8 特征周期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0.05g 0.10g 0.15g 0.20g 0.35 s 0.40 s 0.45 s
鲤城区 江南 其余 全部
丰泽区 全部 东海 其余
洛江区 全部 全部
泉港区 全部 全部
晋江市 磁灶 青阳、安海、陈埭、东石、池店、罗山、内坑、龙湖、永和、英林、紫帽、西滨 金井、深沪 全部
石狮市 其余 祥芝、永宁 全部
南安市 其余 水头、石井 水头、石井、官桥 其余
安溪县 桃舟、剑斗、感德、湖头、福田、祥华、长坑、兰田、芦田、尚卿 其余 全部
德化县 全部 杨梅、葛坑、汤头、桂阳 上涌、大铭、春美 龙浔、三班、龙门滩、南埕、雷峰、盖德、国宝、美湖、赤水、浔中、水口
惠安县 其余 净峰、小乍、山霞、崇武、百崎、张坂、东岭、东园、涂寨、东桥 小乍、山霞、崇武、百崎、张坂、东岭、东园、净峰 其余
永春县 全部
设计地震分组 第一组 第二组
注:本表摘自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地震局2002430日印发的闽建设[200237号文件
4
单桩承载力提高,无桩静载试验报告。
PHC
采用φ400,应有厂家产品说明书,说明可承受设计值为1500KN(提供产品说明复印件)
5
柱断面700,箍筋肢中距大于200,应加密。
6
各层LL2挑梁构造不妥,不能稳定,建议取消,或采用其他办法。
7
顶部小型结构应乘放大系数。
8
桩顶箍筋加密区范围小于(35)d(d –桩径),不符合规范JGJ94-94中第4.13.4条规定
9
柱加密区箍筋的体积配箍率不满足最小体积配箍率的要求,不符合规范GB50011-2001中第6.312条规定。
10
屋面板的板面未配置温度收缩钢筋,不符合规范GB50010-2002中第10.19条规定。
四、存在的其他方面的问题
1
予应力桩的桩尖混凝土标号用C30偏低,应画出桩尖的配筋大样,桩承台配筋应注明根数和直径,应符合最小配筋率要求,对桩检测应提出要求;沉管桩施工说明应包括拔管速度、混凝土塌落度、如何防止水进入桩管、混凝土如何浇灌等;为抗液化,桩承截力应折减。地梁配筋应上下一致,且不少于3Φ16,同时地梁箍筋不小于Ф8;基础施工图中应设沉降观测点。地梁配筋过大建议加高梁;独立基础大样未提供基底埋深。考虑地基土腐蚀性,增加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及水泥用量;应满足独立基础0.15%的最小配筋率要求。桩基持力层为强风化层,地质勘察剖面图无强风化层。桩无定位图,尤其是双柱桩基,未考虑双柱轴力不同对布桩的影响,缺布桩计算书,桩基说明中缺少桩的主要参数指标,
2 8
米跨梁断面250×700偏小,造成配筋大,应加高断面。屋面梁未按WKL构造配筋;支座负筋长度不足。
3
水箱柱应设吊筋。水箱套用旧规范图集,应满足新规范最小配筋率要求。
4
短跨大于4米的板厚取100偏薄,应按短跨1/36110120,并应按构造配筋。屋面混凝土部分裂缝宜控制在0.20mm以内;板面高度不一样,支座负筋应断开;屋面板厚度应比计算书厚1公分。
5
墙体长度超过6米应设构造柱,并标出截面和配筋。
6
第一跑支撑斜板的梯梁 直接放在地面上不合理,应加垫层。
7
构件编号对应关系不清。结构布置与计算书不同;施总说明中混凝土标号与各层结构图混凝土标号不相符。说明套用太多,互相矛盾,应统一合并;议根据福建省建设厅闽建设函[2003]41号文件的要求,对结构设计总说明进行适当的删减;周期折减系数错误;伸入上层的柱,在本层结构图上应涂黑;应注明屋面坡度及排水方向,并说明是否结构找坡;;圆弧形阳台应标注出尺寸和圆弧半径R;梯间荷载传递交待不清,无法判明;基础计算采用旧规范PKPM软件计算,未执行GB50009-2001新规范;主次梁交叉加强筋总图说明为加2φ18(应补详图)梁详图则为φ8@50(应补根数),相互矛盾
8
柱根柱刚性地面上下各500mm范围内箍筋应加密。同一柱断面内柱主筋直径差别太大,柱计算长度与实际不符。
9
整体计算取9个振型,耦联计算,振型数偏少,另外,输出总体信息缺少混凝土强度等级,风荷载输入值等数据,无法判定其与实际是否相符;
10
结构计算总信息中,周期折减系数,中梁、边梁刚度放大系数均取1.0,与实际情况不符,
第三部分 给排水施工图
一、不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问题
二、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问题
1
某厂房室外消火栓间距超过120m,消防水池容量不足,违反规范GBJ16-87中第8.32条第三点及8.34条第一点的规定。
三、不符合相关专业规范重要规定的问题
1
说明中应说明生活给水系统安装完毕应冲洗消毒。
2
缺室外给排水总平面图
3
未标出化粪池进水管径。
4
各层消火栓箱安装不能与卫生间窗重合。
5
某厂房市政进水管为枝状,不能保证连续补水,不符合规范GBJ16-87中第8.34条第二点的规定。
6
某厂房防火卷帘上部未设水幕设备,不符合规范GBJ16-87中第8.72条第三点的规定。
四、存在的其他方面的问题
1
建议两个室外消火栓之间加设阀门,把管段分隔成独立段。
2
雨水、污水管道流向宜标注。
3
总平面图为局部,校园总平面图及泵房、小池等不详。
第四部分 电气施工图
一、不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问题
二、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问题
1
某厂房二层电照平面图中生产车间照明线路金属线槽及其支架、导管未明确要求应采取可靠接地(PE)措施,违反规范GB50303-2002中第12.1.1条规定。
三、不符合相关专业规范重要规定的问题
1
进入各单元两总电表的电源线不应改变导线规格及线径。
2
未明确要求防雷引下线利用柱内两对角主筋的直径大小。
3
等电位联结做法选用图集应为02D501-2
4
系统图中及平面图中均未表示出宽带网配线架的电源。
5
未画住户防盗对讲系统。
6
貯藏间未设照明。
7
因二~五层楼梯间有卫生间高窗,弱电系统放大箱、配线架及过楼盒均布置在这一面墙上,位置不妥及竖直干管施工难度大。
8
未画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端子板位置。
9 1A1
箱和1AP2箱的总开关处未设置漏电保护器。
10
未设计弱电各总进线的埋设深度。
11
未设计各电话交接箱,各电视放大箱和各配线架的专用接地保护线。
12
某职工宿舍电施照明电表箱配电系统图中进线电源漏电开关,漏电动作时间值未整定,不符合规范GB50054-95中第4.4.22条规定。
13
某厂房为丙类厂房一、二层生产车间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规定,耒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符合规范GB50116-98中第3.11条中续表3.11规定,如不设计必须提供当地消防部门审查意见书。
四、存在的其他方面的问题
1
设计说明中未明确将PEN线进行重复接地。
2
网络系统图中的各配线架进线穿管管径建议改为2SC50
3
电视系统图中的各电视放大箱的进线穿管管径建议改为2SC50;且220V电源应标明回路编号。
4
电话系统图中的二层~七层的电话交接箱规格和电话干线的电话线对数选用不合理。
5
供电干线系统图中由1AP2箱引至一、六、七层的2AP@6AL27AL2各箱引出的回路编号数标注有误。
6 1AP2
箱系统图中的用电名称的各箱编号有误,应改为1AL27AL2
7
各电话干线的(引至各层的电话)对数标注应作更改;由各电视的进线管径和网络系统的进线管径均应改为2SC50
8
各电话干线的(引至各层的电话)对数应合理更改。
9
各梯间照明的引线标注处的回路编号未标明。
10
接地电阻测试卡做法建议改为园钢并埋设于盒子内,再加盖板与接地标记号。


本文尚未编制完成,错漏之处在所难免,仅供参考。

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史祖森 200367

 

 

2.结构施工图审查的一些问题  

  结构施工图审查的一些问题

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吴志彬

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其它安全性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延用老版规范引起的问题

部分工程跨年度设计,与新版规范配套软件修编工作滞后有关。一些新版规范修改的内容在施工图中没有反映。

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对一些基本的、属于强制性条文内容的改变较多,如:钢筋种类名称与强度值、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纵向钢筋的最小配筋率等比老规范有所提高。不少设计院的设计总说明的修改工作没有跟上,个别设计人员对新版规范学习不够,在计算书、图纸说明、附注中仍引用老版规范规定。

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突出的修改是: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基础或承台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对这更改有些人不适应,仍用老规范设计。

设计人员没有引起重视的还有:

a、桩身承载力的设计改为“桩身混凝土强度应满足桩的承载力设计要求”。计算公式中,原工艺系数、重要性系数改为工作条件系数,控制要严了。不少工程的桩不能满足新规范。

b、“施工完成后工程桩应进行竖向承载力检验”。这条强制性条文尚未引起大家的重视。而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写得更明确,“工程桩应进行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抽样检测”。

c、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有些设计提了个经验数据,不符合强制性条文:“应通过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确定,或采用增强体的载荷试验结果和其周边的承载力特征值结合经验确定”。

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7-2002的风荷载、雪荷载,经统计分析确定重现期由原30年改为重视期为50年,数值有所提高。而部分设计说明与计算输入数值没有改过来。对一些高、柔的高层建筑,风载的倾覆力矩大于地震倾覆力矩时,没有按照规范“对于高层建筑、高耸结构以及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其它结构,基本风压应适当提高”。高层规程JGJ3-2002(3.2.2)有相同的更具体的规定。

4、在各类砌体设计值调整系数中,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多了一个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C级的调整系数(γa=0.89)。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3.0.10)对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有明确规定,不少工程的设计说明缺少质量控制等级的要求。

二、设计者处理不当引起的问题

1、不少施工图最突出的问题是部分构件配筋小于计算书中的数值,从而产生安全问题。

2、多层、高层裙房屋面为不上人的轻钢屋面时,不考虑积雪分布系数。而该系数局部区域可达到2。在南京地区,这类屋面将是控制荷载。而有些工程只输0.5kPa的活载,没有考虑比其大的雪载而产生安全问题。

3、非结构构件尤其是围护结构,常发生没有“玻璃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按设计要求埋设”的设计说明与标准。

4、下列问题在抗震设计中尤其明显:

a、砖混结构,送审计算书中只有水平地震力的计算,而没有小截面砌体结构的竖向承载力计算。

b、场地类别说明与勘察报告不一致;计算输入的信息与设计说明不一致。

c、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选择不当。

当建筑的抗震类别为乙类时,不按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后查对规范表格确定抗震等级。

短肢剪力墙结构及转换层位置在三层以上的框支柱与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等的抗震等级,没有按规定提高一级。

d、框架柱中、角柱没有独立编号,而中柱、边柱配筋率取最小值时,角柱配筋率就不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表6.3.8-1的要求。

e、当梁端纵向配筋大于2%时,框架梁的箍筋直径没有按规定应增加2mm。

f、由于计算简图不当,产生构件安全问题。

梁端与剪力墙正交时,计算分析梁端负弯矩很大(配筋较大)而墙体较薄,其局部抗力与梁端抗力不得平衡而产生局部转动,使梁的跨中弯矩不足。当梁端作用在一字形等墙边缘构件时,出平面弯矩对边缘构件极为不利。因为此时塑性铰首先在边缘上产生对墙肢强度刚度削弱很大。

g、个别工程将抗震缝分开的几个独立结构单元同时一起输入,未作多塔结构处理及缝中分布楼板的措施,抗震分析时作无缝整体分析。有的作多塔处理,但抗震分析时,一个方向只取三个周期,个数小于塔数。以上分析结果都不正确。

三、人防工程设计的问题

1、用理正软件设计人防板时,板的边界条件常简单假定为固结。而相邻侧板、顶板呈单向板,线刚度比计算板要小得多。

2、6B级的人防抗力等级没有设计标准,现有设计非常混乱。

顶板荷载,有通知用坍塌荷载。坍塌荷载没有规范规定,有的套用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4.5.10)条中“防空地下室室外开敞式防倒塌棚架……由房屋倒塌产生的垂直等效荷载标准值取50kN/㎡”。对于房屋下面的人防工程是不适用的,对混凝土结构在6级5级时是不倒塌的,详见GB50038-94(3.4.2)条文说明。该值明显不合理。相邻砖混结构倒塌距离为0.5H(砖混高度),而南京地区一般房屋的距离大于该值。

对侧墙、底板是否要计算也没有规定,结构设计没有依据,审查也无可参考的资料。这个问题,请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个规定,请有关部门拿出具体的技术要求。不能各做各的,没有标准,无法审查。

四、对审查意见答复的问题

对审查意见的答复一般都很认真,按审查意见修改图纸、补充设计、出修改通知单,并随同答复一起送交核查。

也有个别不认真,简单答复“同意”,“交底时与施工单位交代”,“今后计算中注意,本工程钢筋已放大……”。

五、审查意见自身的问题

一般审查意见都清楚明白,分四部分:

1、设计深度。

2、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问题。

3、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问题。

4、优化建议或其它问题。

提出问题同时指出有关的规范条目。

也有少数的审查意见,只有意见不写相应的条目,也不分强制性条文的问题、强制性标准的问题。个别将强制性标准问题当作强制性条文,把设计深度不够也纳入强制性问题。也有个别人把个人的不准确理解强加于人。

 

3.结构施工图审查要点(6度区、非抗震区)  

  一、审查要点: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有关地基基础、结构设计、建筑耐火等级及构件耐火极限的全部条款。

二、审查内容:

1、结构计算书

1.1 荷载取值。

符合《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的条款和行业专门的规范、标准。民用建筑未明确的常用荷载标准值如下:浴缸、坐厕的卫生间4KN/m2;有分隔的公共卫生间8KN/m2;阶梯教室、微机房3KN/m2;银行金库、配电室、水泵房10KN/m2。注意屋面建筑找坡的荷载,墙面、楼面、天棚装饰荷载的取值是否和建筑一致。阳台、楼梯、上人屋面、走道栏杆顶部水平荷载不得遗漏。高、低屋面处在低屋面应考虑施工堆料荷载。

1.2 计算机程序分析计算。

注意软件的使用范围和技术条件,所建立的计算分析模型是否符合实际,对计算结果应先判断、校核其合理有效后,方可用于设计。必须说明软件名称、版本号、编制单位。需要有总信息,各层结构平面简图、荷载简图、配筋简图,底层墙、柱的内力组合结果,墙体受压计算结果,错层结构柱的计算长度,高层建筑的水平位移值,大跨度梁、楼(屋)盖的挠度、裂缝宽度数值,抗震设防区的柱轴压比。

1.3 应有必要的手算。

标准构件选用的计算,浅基础的地基承载力、变形、基础强度计算,人工挖孔桩强度、承载力计算,楼梯、墙梁等构件计算,雨蓬、挑梁抗倾覆计算、局部受压计算、雨蓬梁抗扭计算,挡土墙的抗倾覆、抗滑移及基底承载力、墙身强度计算等。

2、结构设计总说明(应包含以下内容)

2.1 结构类型概况、设计使用年限、结构安全等级。

符合《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第1.0.5条、第1.0.8条,其它规范的有关规定。

2.2 抗震设防烈度、场地类别、抗震设防类别。

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附录A,未明确的按《岩土勘察报告》采用。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3.1.1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95。

2.3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

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6.1.2条,注意抗震措施设防烈度选用和设防烈度的关系,《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3.1.3条。

2.4 设计荷载的取值。

对《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未作具体规定的荷载标准值应注明。

2.5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持力层类别、承载力特征值,地下水类别、标高,设计防水水位,有无软弱下卧层,基坑开挖支护措施。

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3.0.1条。

2.6 混凝土结构环境类别及耐久性的要求,地下工程防水等级,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

符合《混凝土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3.4.1条、第3.4.2条,《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第3.2节各条、第4.1.3条。

2.7 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种类与级别,砌体结构施工质量控制等级,砌体、砂浆种类和强度等级。需要作结构性能检验的应说明检验的方法要求。

2.8 建筑耐火等级、构件耐火极限,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局部修订)第2.0.1条、第5.1.1条,《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局部修订)第3.0.2条,《混凝土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9.2节各条。

2.9 结构统一做法,标准图的选用,施工的注意事项,如后浇带设置,封闭时间及所用材料。

3、地基基础

3.1 基础选型、埋深、布置是否合理。

一般红粘土层上的浅基础宜浅埋,充分利用硬壳层,但不得小于0.5m。基础类别不宜超过2种。注意放在不同持力层、荷载差别大、地基较软弱、持力层厚薄不均匀等情况的基础沉降差应有控制措施,如设置沉降缝或调整基底附加压力,采用墙下扩展基础、十字交叉基础、人工挖孔桩等基础形式。多层砌体结构优先采用无筋扩展基础,地基较软弱时应设置基础圈梁。高层建筑基础埋深满足《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5.1.3条,人工挖孔桩埋深由有可靠侧向限制的深度计算至承台底,无承台的可以算至柱纵向钢筋的锚固深度。浅基础基底不在同一深度时应放阶,局部软弱地基应处理。抗震设防区独立基础和人工挖孔桩应设置双向拉梁。

3.2 地基承载力及变形计算。

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3.0.2条、第3.0.4条、第5.2条、第5.3.1条、第5.3.4条。承载力应根据《岩土勘察报告》提供,基底交叉处面积不得重复计算。注意地基基础荷载效应的取用,地基承载力计算采用标准组合、地基变形计算采用准永久组合、基础内力和强度计算采用基本组合。

注意需要进行地基变形计算的范围。

3.3 软弱下卧层强度、变形应验算。

3.4 压实填土地基、人工地基设计。

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6.3.1条,《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第3.0.5条、第3.0.6条。注意砂、石垫层厚度不宜小于0.5m和超过2m,符合《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第4.2.1条、第4.2.2条、第4.2.6条。

3.5 无筋扩展基础设计。

台阶宽高比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8.1.2条,基底平均压力超过300KPa的混凝土基础作抗剪计算。

3.6 扩展基础设计。

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8.2.7条,独立基础要作抗冲切计算、基岩上的扩展基础尚应计算抗剪,基础混凝土强度低于柱时要作必要的局部受压验算。

3.7 人工挖孔桩设计。

应注意成孔条件,和地下水位的影响。必须作不低于C20等级的钢筋混凝土护壁。中、微风化嵌岩深度不小于0.5m。嵌岩桩中心距小于2.5倍桩径或小于1.5倍扩大头直径以及扩大头小于500mm净距,均应要求跳花施工。挖孔桩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桩径尺寸要满足强度和构造要求,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8.5.2条、第8.5.9条,计算中柱下单桩的安全等级应该提高一级(《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第4.1.1.1条),桩身混凝土强度施工工艺折减系数为0.7。挖孔桩主筋由计算确定,尚应满足最小配筋率的要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8.5.2条),挖孔桩的钢筋应全桩长设置,桩顶箍筋应加密。挖孔桩的终孔检验、施工检验必须提出要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10.1.6条、第10.1.8条)。

3.8 抗震设防区的天然地基基础计算。

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4.2.1条、第4.2.2条、4.2.3条、4.2.4条。

3.9 重力挡土墙设计。

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6.6.3条、第6.6.4条、第6.6.5条,《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第3.2.2条、第3.3.3条、第3.3.6条、第3.4.2条、第3.4.9条、第10章各条。采用重力挡土墙的土质边坡不宜高于8米,岩质边坡不宜高于10米。较高重力挡土墙对地基承载力要求很高,较难达到。注意墙背实际填土类型与计算时参数取值存在误差对土压力计算结果会造成差别,挡土墙的排水、截水、地面封闭措施。地下室或和主体结构同一整体的挡土墙应采用静止土压力计算,地下水的作用不可忽略。

3.10 修建在边坡上的房屋。

满足《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5.4节各条。

4、楼(屋)盖结构

4.1 楼(屋)盖除满足承载力、刚度、裂缝宽度限值的要求,还要满足耐火极限的要求。

多层民用建筑二级耐火等级上人屋面板和底部商场上住宅过渡层楼板耐火极限不低于1h。注意较大跨度的现浇楼(屋)面板厚度取值是否满足刚度要求。

4.2 TAT等计算软件假定楼(屋)面水平刚度无限大。

设计中对开洞楼板层应采取刚度加强措施,对无楼板侧向限制的墙、柱节点(如错层大空间)计算中应设为弹性节点。

4.3 多层砌体结构的楼(屋)面板在墙体、梁的支撑长度。

符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第6.2.6条、第7.1.6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7.3.5条。

4.4 现浇坡屋面、自防水屋面应双层双向配筋,部分面筋拉通设置。

4.5 抗震设防区的底部框架上部多层砌体结构房屋的过渡层楼板应为不小于120mm厚的现浇楼板。

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7.5.3条。

4.6 阳台、外挑走廊预制板选用级别一般高于房间板级别。

4.7 高层建筑楼(屋)面板类型选用。

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4.5节的规定。

4.8 离地30m以上的飘出较长的挑檐、抗震设防区飘出较长的悬臂板等构件底部应配置受力钢筋。

4.9 现浇挑檐、天沟温度伸缩缝间距不宜大于12m,转角应设置构造钢筋。

4.10 大跨度屋盖选型。

跨度不大于24m可根据跨度大小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其中跨度大于15m时优先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大于30m可采用钢结构。

5、多(高)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5.1 高层建筑最大适用高度、竖向高宽比限制。

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4.2.2条、第4.2.3条。

5.2 伸缩缝设置间距限制。

符合《混凝土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9.1.1条、第9.1.2条、第9.1.3条,《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4.3.12条。

沉降缝、伸缩缝应满足抗震缝宽度的要求。

5.3 结构布置合理、传力应明确。

抗震设防区尽量不采用严重不规则(平面不规则、错层、转折)的建筑方案。抗震设防区不得框架与砌体承重混用。我区房屋设计不宜在框架结构中布置少量钢筋混凝土剪力墙(如电梯井)。高层建筑不应使用单向框架结构(另一方向设联系梁)、和单跨框架结构。

5.4 柱、梁最大、最小配筋率限制,梁、柱纵筋、梁腰筋间距,梁集中荷载处设置附加箍筋或吊筋。

符合《混凝土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9.5.1条、第10.2.1条、第10.3.1条、第10.2.13条、第10.2.16条、第11.3.1条、第11.3.6条、第11.4.12条、第11.4.13条。

5.5 抗震设计中柱轴压比限制,柱、梁箍筋加密区长度、体积配箍率、箍筋肢距。

符合《混凝土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11.4.16条、第11.3.6条、第11.3.7条、11.4.14条、第11.4.15条、第11.4.17条、第11.4.18条。梁、柱箍筋应为封闭式。

5.6 抗震设计应满足“强柱弱梁、强剪弱弯、节点更强”和加强锚固、避免短柱的原则。

符合《混凝土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11.3.2条、第11.4.2条、第11.4.4条。框架柱的抗弯能力高于框架梁的抗弯能力,框架柱、梁的抗剪能力高于抗弯能力,节点设计保证连接的构件满足需要的延性。短柱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0,箍筋全段加密。

5.7 钢筋锚固长度、搭接长度。

符合《混凝土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9.3节各条、第9.4节各条,抗震设计尚应满足第11.1.7条。

5.8 柱计算长度取值。

符合《混凝土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7.3.11条、第7.3.12条。一般底层柱高度算至基础顶面。PMCAD软件模型输入中,底层高度应从基础顶面算至二层楼面。有错层的楼层在TAT软件中设置错层,否则错层柱计算高度会出错。

5.9 出屋面的电梯、楼梯、水箱间应框架设置到顶,抗震设防区的楼梯不得直接支撑在框架填充墙上。

5.10 抗震设防区屋面梁上抬柱的,该柱应向下伸一层。

5.11 抗震设防区框架填充墙宜采用轻质墙体,如采用砌体填充墙要尽量均匀、对称,避免形成短柱。

5.12 箍筋、拉筋、预埋件不得与框架梁、柱纵筋焊接。

5.13 非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由相关专业进行,与主体结构有可靠连接。

5.14 受力预埋件的锚筋、吊环严禁采用冷加工钢筋,吊环应采用HPB235级钢筋。

符合《混凝土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10.9.3条、第10.9.8条。

6、多层砖砌体结构

6.1 抗震设防区层数、总高度、层高、高宽比限制。

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7.1.2条、第7.1.3条、第7.1.4条。

6.2 伸缩缝间距限制,并应有防止墙体开裂的措施。

符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第6.3.1条,措施可参照第6.3节各条。抗震设计中伸缩缝应满足抗震缝宽度的要求。

6.3 结构布置合理、传力应明确,横墙间距符合选取的静力计算方案。

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7.1.5条、第7.1.6条、第7.1.7条,《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第4.2节各条。优先采用纵、横墙共同承重的方案。抗震设计不得采用掺有局部混凝土墙。

6.4 柱、墙体应进行承载力计算,还要进行高厚比验算。

符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第5.1.1条、第6.1节各条,重点对横墙间距大、层高较高、窗洞多的墙体验算高厚比。

6.5 地震作用效应,抗震设计的墙体抗剪计算符合要求。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7.2.1条、第7.2.3条、第7.2.7条。

6.6 墙体的材料(含地坪以下墙体)要满足规范要求。

符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第6.2.1条、第6.2.2条。

6.7圈梁、构造柱设置。

符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第7.1.2条、第7.1.3条、第7.1.4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7.3.1条、第7.3.2条、第7.3.3条、第7.3.3条。在较长阳台挑梁的根部、较大门窗洞口两侧、集中力较大处也宜设置构造柱。

6.8 小墙垛、砖柱承载力应计算,较大集中荷载下的局部受压应验算。梁支承处设垫块或垫梁、扶壁柱或构造柱。

符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第5.2.1条、第5.2.4条、第5.2.5条、第6.2.4条、第6.2.5条。小墙垛、砖柱的截面尺寸小,强度折减较多,应重点验算。

6.9 悬臂构件(如挑梁、屋面挑檐)的应注重抗倾覆计算、根部局部受压计算,并有可靠的锚固措施。

符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第7.4.1条、第7.4.4条、第7.4.6条。

6.10 注意墙梁的适用条件、材料选用、构造措施。

符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第7.3.2条、第7.3.12条。

6.11 填充墙、隔墙和周边构件有可靠连接。

符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第6.2.8条。

7、底部框架上部砖砌体结构

7.1 抗震设防区房屋总高度、层数、层高、高宽比限制。

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7.1.2条、第7.1.3条、第7.1.4条。对抗震设防区的底部框架严格控制总高度、层数。

7.2 伸缩缝间距、防止或减轻墙体开裂措施等要求同多层砖砌体结构。

7.3 结构布置应合理,层侧向刚度比应控制,横墙间距应满足规范要求。

抗震设计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7.1.5条、第7.1.8条,底层必须均匀设置一定数量的纵横抗震墙,抗震墙不得放在基础梁上,应单独设基础,上部砖墙必须对齐或基本对齐底部框架、抗震墙。

7.4 地震作用效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7.2.4条、第7.2.5条。

7.5 抗震墙、底部框架的托墙梁材料、构造应满足规范要求。

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7.5.4条、第7.5.5条、第7.5.6条、第7.5.7条,《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第10.5.9条、第10.5.10条。底部框架混凝土等级不得低于C30级,过渡层砂浆强度等级不得低于M7.5。

7.6 过渡层的构造柱,圈梁的设置。

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7.5.1条、第7.5.2条。过渡层对应底部框架柱位置应设构造柱,上部构造柱应能贯通下部框架柱。

 

结构设计校对要点  

  校对要点

1.桩位布置图:抗拔桩40d,其余桩偏位;说明;沉降观测点;地梁上GZ;

2.承台布置图:地梁相交处设吊筋;电梯底标高;底层隔墙下应设地梁;地梁上设GZ(a..楼梯间;b.排窗下GZ;c.建筑装是小柱)地梁宽度是否有特殊要求;集水坑;坡道;柱涂阴影;沉降观测点;

3.柱定位平面:底层柱定位需考虑出屋面的关系,异形柱,柱箍筋慎用弯钩拉结。

4.承台地梁:承台地梁的顶标高,底层排窗下加GZ时注意门洞位置是没有的。

5.结构平面:楼层特殊标高(卫生间,配电间,小屋面,电梯机房);排窗下窗台GZ及压顶;板厚及配筋变化(挑出部分;卫生间;配电间;绿化屋面;较重的荷载;电梯机房;消防前室);是否有高窗;特殊节点做法是否标注;雨蓬及相关构造及泄水孔;女儿墙GZ及挑梁端部的GZ;出屋面楼梯间的雨蓬;管道井及尺寸;详图索引关系;空调板位置及与柱关系;结构找坡;上人屋面面层较厚;板面高低差上筋断开;下筋也断开;高层转角处加GZ;屋面梁高小于700照样加腰筋;荷载排风机房(3.5),空调机房(5.0);对称板筋必相等;雨蓬的标高;室内外高差时,梁边线为实线;板筋:长度,板厚不一致时,钢筋是否已断。

6.梁配筋平面图:梁布置是否与板布置相同;吊筋是否遗漏;吊筋的大小;电梯机房的吊钩及承重梁;抗扭梁及配筋;主次梁搁置关系;梁遇楼梯间处标高是否一致;梁平面图中注意板筋与梁筋的图层的区别,修改梁筋时注意通长筋。

7.楼梯图:楼梯的梯梁与墙的位置;楼梯间窗的位置与梁的关系;底层梯梁标高;电梯若为砖砌,注意需在门顶标高位置附加一道圈梁。

8.墙体做法:电梯间及配电架,女儿墙实砌;墙体荷载是否输入准确;

9.PK楼面荷载输入时应注意板面荷载为(板厚加0.05)。

10.注意:300宽梁上翻后,墙体会突出50。

11.注意:楼梯梁半平台位置与楼面梁不能拉通。

 

5.结构专业施工图审查质量共性问题分析
一。技术审查意见应抓住要点。
一些项目的技术审查未按建设部对施工图审查的基本要求,抓住重点,即:强制性条文.安全.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审查人员以设计审核角度,按看图顺序罗列发现的问题,未按问题的性质进行分类。
技术审查意见应分三类:
1。不符合规范强制性条文的问题和安全方面的问题,对违反的问题应写明有关规范强制性条文的条款号。
2。不符规范强制性标准的问题。
3。优化建议:一般问题不要提,对那些因设计不合理影响使用功能或造成经济上较大的浪费,提出建议,有关建议也应尽可能以规范为依据提出。
二。结构专业审查深度。
结构专业审查一定要看计算资料,有的审查人员不看结构计算书,有的地区不要求提供计算书,这样审查结构的安全性难于保证。结构计算是结构设计的一个重要内容,是结构设计的基础。结构专业审查必须要查的计算资料应包括:
1。基础计算书。
2。上部结构电算资料:四个平面(底层内力图,各层梁.墙.柱几何尺寸简图,各层荷载平面图,各层梁柱配筋平面图)总体信息,主要的电算结果文本数据(周期.剪力.位移.刚度等)。
3。技术审查“应系统掌握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全面理解强制性条文的准确内涵”,统一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审查意见用词应与规范原文所采用的严格程度用语相一致。(有关严格程度用语请查GB50010-228页)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词:正面采用“应”;反面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允许时首先这样做的词:正面采用“宜”;反面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技术审查意见对于涉及强制性条文.安全.环保和公众利益的问题,应采用第1)类严格程度用词,对于强制性条文以外的强制性标准一般用第2)类严格程度用词。建议性的问题用第3)类严格程度用词。
我们发现,有些技术审查意见对违反强制性条文的问题,采用“建议”.“宜”这类用词,这说明审查人员对规范的理解,把握标准存在问题。有的审查意见用讨论的语气也是不适当的,如“后浇带的位置是否适当”。有的技术审查,对设计中一般性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意见,设计按审查要求修改答复后,反而违反强制性条文,并且复审予以通过。
三。全省检查中结构专业技术审查常见的一些问题:
1。结构设计总说明:对建筑特性.设计依据.设计安全等级.材料强度等未明确交代或交代不全,审查人员未按建设部施工图审查要点提出审查意见。
2。计算资料不全或根本没有,审查人员不看计算资料,这类问题在中小城市较普遍。
3。设计人员和审查人员对新规范 学习不够,新规范安全度提高了,设计应按老规范,安全性不满足,常见的问题有:钢筋混凝土构件最小配筋率,新规范规定为(0.2%和45ft/fy)中最大者,与老规范相比提高较多,特别是基础按冲切控制确定的基础厚度较大,往往配筋不满足最小配筋率;桩身的强度不满足桩的承载力设计要求;二a环境条件下混凝土构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荷载规范对基本风压.基本雪压.使用荷载都有调整,设计计算用错的问题时有出现,等等,这些问题都与安全有关,都是强制性条文的问题。
4。抗震设计,场地类别用错这是重大失误。
5。外挑结构.活荷载不符荷载规范强制性条文要求,出现次数较多,这是严重的影响安全问题。
6。结构设计一般是先计算后画图,在画图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构件尺寸甚至结构平面布置作了调整,调整后结构应重新调整计算,不少设计未作重算,结构设计存在隐患,审查人员未对此类问题提出审查意见,是审查失误。
四。建议
各地施工图审查对规范把握的标准上存在差异,建议建设主管部门对一些经常出现的问题,对那些规范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而设计.审查难以定量控制的问题,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探讨研究,作出统一的技术规定,必要时请示规范编制组予以认定。
例如:
1。抗震规范7.1.8条(强制性条文)规定底部框架-抗震墙结构,“上部的砌体抗震墙与底部的框架梁或抗震墙应对齐或基本对齐”,到底对齐多少为基本对齐,各地控制标准不同,造成很大混乱。
2。基础构件(筏板基础.柱下扩展基础.桩承台等)最小配筋率是按GB50010-9.5.1条(强制性条文)还是按9.5.2条执行,很多人员理解与看法存在不同。
3。带阁楼层的坡屋面抗震规范提出高度计算到山尖墙的1/2,在计算上为一层考虑,但在总层数控制上算不算一层,规范未规定,众说纷纭。以上等等问题都涉及到规范强制性条文,都是设计.审查经常要面对的问题,也是对工程建设的功能性.安全性.经济性有较大影响的问题,这一类问题应尽快组织论证统一标准,这对提高设计和审查水平有重要作用。

 

6.结构施工图的绘制方法

  10. 1 概述

10.1.1 目标和要求

  施工图是工程师的“语言”, 是设计者设计意图的体现,也是施工、监理、经济核算的重要依据。结构施工图在整个设计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切不可草率从事。

  对结构施工图的基本要求是:图面清楚整洁、标注齐全、构造合理、符合国家制图标准及行业规范,能很好地表达设计意图,并与计算书一致。

  通过结构施工图的绘制,应掌握各种结构构件工程图表的表达方法,会应用绘图工具手工绘图、修改(刮图)和校正,同时能运用常用软件通过计算机绘图和出图。

10.1.2 结构施工图的绘制方法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配筋图的表示方法有三种:

  一、详图法。它通过平、立、剖面图将各构件(梁、柱、墙等)的结构尺寸、配筋规格等“逼真”地表示出来。用详图法绘图的工作量非常大。

  二、梁柱表法。它采用表格填写方法将结构构件的结构尺寸和配筋规格用数字符号表达。此法比“详图法”要简单方便得多,手工绘图时,深受设计人员的欢迎。其不足之处是:同类构件的许多数据需多次填写,容易出现错漏,图纸数量多。

  三、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设计方法(以下简称“平法”)。它把结构构件的截面型式、尺寸及所配钢筋规格在构件的平面位置用数字和符号直接表示,再与相应的“结构设计总说明”和梁、柱、墙等构件的“构造通用图及说明”配合使用。平法的优点是图面简洁、清楚、直观性强,图纸数量少,设计和施工人员都很欢迎。

  为了保证按平法设计的结构施工图实现全国统一,建设部已将平法的制图规则纳入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详见《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GJBT-518 00G101)(以下简称《平法规则》)。

  “详图法”能加强绘图基本功的训练;“梁柱表法”目前还在广泛应用;而“平法”则代表了一种发展方向。毕业设计时宜在掌握各种方法的基础上有所侧重。

10. 2 结构施工图绘制的具体内容

10.2.1 基本内容

一、 图纸目录

  全部图纸都应在“图纸目录”上列出,“图纸目录”的图号是“G-0”。

  结构施工图的“图别”为“结施”。“图号”排列的原则是:从整体到局部,按施工顺序从下到上。例如,“结构总说明”的图号为“G-1”(G表示“结施”),以后依次为桩基础统一说明及大样、基础及基础梁平面、由下而上的各层结构平面、各种大样图、楼梯表、柱表、梁大样及梁表。

  按平法绘图时,各层结构平面又分为墙柱定位图、各类结构构件的平法施工图(模板图,板、梁、柱、剪力墙配筋图等,特殊情况下增加的剖面配筋图),并应和相应构件的构造通用图及说明配合使用。此时应按基础、柱、剪力墙、梁、板、楼梯及其它构件的顺序排列。

二、结构总说明

  “结构总说明”是统一描述该项工程有关结构方面共性问题的图纸,其编制原则是提示性的。设计者仅需打“√”,表明为本工程设计采用的项目,并在说明的空格中用0.3mm的绘图笔填上需要的内容。

  必要时,对某些说明可以修改或增添。例如支承在钢筋混凝土梁上的构造柱,钢筋锚入梁内长度及钢筋搭接长度均可按实际设计修改;单向板的分布筋,可根据实际需要加大直径或减少间距等等;图中通过说明可用K表示φ6@200、G表示φ8@200。也可用“K6”、 “K8” “K10” 、“K12”依次表示直径为6、8、10、12而间距均为200mm的配筋。

  有剪力墙的高层建筑宜采用“(高层)结构说明”。

三、桩基础统一说明及大样

  人工挖孔(冲、钻孔)灌注桩或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一般都有统一说明及大样。与结构总说明不同的是,图中用“×”表示不适用于本设计的内容,对采用的内容不必打“√”,同时应在空格处填上需要的内容。

  桩表中的“单桩承载力设计值”是桩基础验收时单桩承载力试验的依据,宜取100kN的倍数。

  确定“设计桩顶标高”时,应考虑桩台(桩帽)的厚度、地基梁的截面高度和梁顶标高、地基梁与桩台面间的预留空间、桩顶嵌入桩台的深度等因素。

  图中的“不另设桩台的桩顶大样”,其“设计桩顶标高”应在施工缝处,大样上段可看作截面不扩大的桩台,应增加端部环向加劲箍及构造钢筋网,注明配筋量等。

四、基础及基础梁平面

  ⒈ 基础平面与基础梁平面可合并为一图,比例可用1:100;大样图可用1:60或1:50;基础说明可用6号仿宋字体。

  基础梁用双细实线表示,梁宽要按比例画。首层内、外墙及第一跑楼梯的相应位置下均应布置基础梁;“地骨”一般只用于跨度小、高度不到顶的内部隔墙(如厕位隔墙);按抗震设计时,一般要沿轴线在相邻基础间布置基础梁。

  ⒉ 尺寸标注

  尺寸线通常分为总尺寸线、柱网尺寸线、构件定位尺寸线三类。构件定位尺寸应尽量靠近要表示的构件,位于平面中部及远端的构件应另加标注。

  总尺寸及柱网尺寸、轴线符号、注写方向、圆圈大小均要符合制图标准的规定。要注意区分主轴线和辅助轴线,凡出现在基础平面上的竖向构件的定位轴线才能编为主轴线。

  边柱、角柱及梯间两侧的柱,一般以其外边缘定位,中间柱以底层柱中定位,剪力墙以墙中或不收级一侧定位,变形缝以缝两侧的双柱或墙柱净距定位,且必须采用主轴线。

  层间的楼梯平台如用梁上起柱(LZ)支承,要标出小柱的定位尺寸。

  基础梁的边梁按外边缘定位,中间梁一般以梁中定位,且必须采用主轴线。

  基础以中心定位。桩台的中心一般与柱中重合,对联合桩台则应使桩群的重心与荷载合力作用点重合。同一类型桩台应选一个标出桩的相对位置。

  各种受力构件(梁、柱、剪力墙等)宜在图中构件旁注上截面尺寸。同一编号的构件可只注其中一个构件的尺寸。

  ⒊ 基础大样应画出剖面、平面、配筋图,内容详尽至满足施工要求。在剖面图中,要正确表示双向配筋的相对位置关系,一般应将弯矩较大的一向放在外层。对于方形桩台,为免施工时放错,应使双向配筋量相等。

  ⒋ 基础说明应包括:

  ⑴ 结构总说明和桩基础统一说明中没有提及的基础做法;

  ⑵ 桩台面标高、桩顶设计标高、桩的施工方法及施工要求等;

  ⑶ 柱与轴线、基础梁与轴线以及基础与柱的位置关系;

  ⑷ 与基础定位有关的柱、剪力墙的截面尺寸;

  ⑸ 构件编号说明等。

  结构图中的文字说明应尽量简短,文法要简要、准确、清楚,叙述的内容应为该图中极少数的特殊情况或者是具有代表性的大量情况。

五、各层结构平面

  结构平面图有两种划分方法:按“梁柱表法”绘图时,各层结构平面可分为模板图和板配筋图(当结构平面不太复杂时可合并为一图);按“平法”绘图时,各层结构平面需分为墙柱定位图、各类结构构件的平法施工图(模板图、板配筋图以及梁、柱、剪力墙、地下室侧壁配筋图等)。

  各层的“模板图”及“板配筋图”可按本节所述方法绘制。

  ⒈ 尺寸线标注:通常分为结构平面总尺寸线、柱网尺寸线、构件定位尺寸线及细部尺寸线等。标注要求同前所述。

  ⒉ 平面图中梁、柱、剪力墙等构件的画法:原则是从板面以上剖开往下看,看得见的构件边线用细实线,看不见的用虚线。剖到的承重结构断面应涂黑色。

  凡与梁板整体连接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如窗顶装饰线、花池、水沟、屋面女儿墙等,必须在结构图中表示。构件大样图应加索引。

  对平面中凹下去的部分(如凹厕、孔洞等),要用阴影方法表示,并在图纸背面用红色铅笔在阴影部分轻涂。如有凹板,应标出其相对标高及板号。

  楼梯间在楼层处的平台梁板应归入楼层结构平面之内。对梯段板及层间平台,应用交叉细实线表示,并写上“梯间”字样。

  ⒊ 绘图顺序:一般按底筋、面筋、配筋量、负筋长度、板号标志、板号、框架梁号、次梁号、剪力墙号、柱号的顺序进行。

  板底、面钢筋均用粗实线表示,宜画在板的1/3处。文字用绘图针笔书写,字体大小要均匀(可用数字模板),当受到位置限制时,可跨越梁线书写,以能看清为准。所有直线段都不应徒手绘制。

  双向板及单向板应采用表示传力方向的符号加板号表示。

  在板号下中应标出板厚。当大部分板厚度相同时,可只标出特殊的板厚,其余在本图内用文字说明。

  在各层模板图中,应标出全部构件(板、框架梁、次梁、剪力墙、柱)的编号,不得以对称性等为由漏标。

过梁(GL)应编注于过梁之上的楼层平面中。

  梁上起柱(LZ),要标出小柱的定位尺寸,说明其做法。

  ⒋ 底筋的画法

  结构平面图中,同一板号的板可只画一块板的底筋(应尽量注于图面左下角首先出现的板块),其余的应标出板号。

  底筋一般不需注明长度。绘图时应注意弯钩方向,且弯钩应伸入支座。

  对常用的配筋如φ6@200、φ8@200、φ10@200等可用简记法表示,与结构总说明配合使用。

分布筋只在结构总说明中注明,图中不画出。

  ⒌ 负筋的画法

  同一种板号组合的支座负筋只需画一次。如某块板的支座另一边是两块小板时,则只按其中较大的板配置负筋。

  板的跨中不出现负弯矩时,负筋从支座边可伸至板的 L0/3(活载大于三倍恒载)、 L0/4(活载不大于三倍恒载)、或L0/5(端支座)。L0为相邻两跨中较大的净跨度。双向板两个受力方向支座负筋的长度均取短向跨度的1/4。钢筋长度应加上梁宽并取50mm的倍数。板的跨中有可能出现负弯矩时,板面负筋宜采用直通钢筋。

  负筋对称布置时,可采用无尺寸线标注,负筋的总长度直接注写在钢筋下面;负筋非对称布置时,可在梁两边分别标注负筋的长度(长度从梁中计起);端跨的负筋无尺寸线时直接标注的是总长度;以上钢筋长度均不包括直弯钩长。

  板厚较大的悬臂板筋和直通负钢筋,均应加设支撑钢筋,并在图中注明。

  ⒍ 其他

  对平面图中难以画清楚的内容,如凹厕部分楼板、局部飘出、孔洞构造等,可用引出线标注,或加剖面索引、用大样图表示。

  板面标高有变化时,应标出其相对标高。

  砌体隔墙下的板内加筋以粗直线表示(钢筋端部不必示出弯钩),并且注明定位尺寸。

10.2.2 详图法施工图

一、框架梁、柱配筋图

  ⒈ 框架大样图可用1:40比例绘制。 各柱柱中、悬臂梁根部、框架梁两端及跨中各作一个剖面,均用1:20比例绘制。

  ⒉ 完整标出框架的构件尺寸及定位尺寸,并用一度尺寸线标明层高、柱高、梁顶标高。

  ⒊ 柱的纵向钢筋

  纵向钢筋用粗实线表示。Ⅰ级钢筋的切断点要画弯钩;Ⅱ级钢筋的切断点用短斜线标出,并斜向钢筋一方;钢筋如采用机械连接或等强度对接焊,接点或焊点用圆点表示。箍筋可用中粗实线表示。

  ⑴ 柱的纵筋采用机械连接或等强度对接焊时,应标出接点位置;当采用搭接连接时,要标出搭接位置及搭接长度(取50mm的倍数,以下同);柱纵筋需要分批接驳时,应标出每次接驳的位置。

  ⑵ 柱中插筋及切断钢筋的锚固长度LaE,可采用文字说明的方法注明。

  ⑶ 顶层柱顶柱筋及梁筋的锚固做法,应在图上有所表示。

  ⑷ 柱的剖面大样中各类纵筋和箍筋要分别标注,并标明剖面尺寸。

  ⒋ 柱的箍筋

  ⑴ 柱箍筋加密区范围以及加密区、非加密区、节点核芯区的箍筋做法应在图上注明;

  ⑵ 箍筋按规定需采用复合箍筋时,应在柱剖面旁边用示意图表示复合箍筋的做法,并注意箍筋末端弯钩的画法。

  ⒌ 梁的纵向钢筋

  ⑴ 悬臂梁负筋,应与框架梁边跨的负筋一起考虑,绘图时可根据需要进行调配,以免支座钢筋过密。

  ⑵ 梁纵筋由于构造原因不能伸入邻跨时,可将部分钢筋向下或向上锚入柱内,绘图时可根据需要调整配筋。

  ⑶ 梁的支座负筋分批切断时,在图中应分批标明切断点位置。为便于区分钢筋,详图中宜加上钢筋编号。

  ⑷ 抗震设计时框架梁的贯通钢筋,当采用机械连接或等强度对接焊接长时,应标出接点位置;当采用两端与支座负钢筋搭接的方式或在跨中一次搭接的方式接长时,应在图纸上注明搭接位置及长度。

  除贯通筋外,有时尚需增加架立筋以满足箍筋肢距的需要,此时应将贯通筋与架立筋分别标出。

  ⑸ 梁端底筋及面筋锚入柱内的锚固长度LaE,可采用文字说明的方法。

  ⒍ 梁的吊筋

  梁侧有集中荷载(次梁)作用时,应标出吊筋及附加箍筋的位置,并画出吊筋的大样。

  ⒎ 梁的箍筋

  梁端箍筋加密区的范围、加密区及非加密区的箍筋做法应在图上注明;

  ⒏ 梁的腰筋

  梁的腰筋为按构造配置时,长度伸至梁端即可;按计算(抗扭或侧向抗弯)而设置的腰筋,其锚入柱内的长度为LaE,绘图时须注意其区别。

  ⒐ 梁剖面大样

  梁剖面大样中各类纵筋和箍筋要分别标注,并标明剖面尺寸。

  采用复合箍筋时,应在剖面旁边用示意图表示复合箍筋的做法。抗扭箍筋应注意箍筋末端弯钩的画法。

二、剪力墙配筋图

  ⒈ 剪力墙配筋平面图及剖面图的比例可与框架大样图相同。连梁因为钢筋通长配置,故截面及配筋相同的连梁可只作一个剖面,比例可用1:20或1:30。

  ⒉ 用一度尺寸线标明层高及连梁高,注上连梁顶的标高。标明剪力墙的定位轴线、开口尺寸、各片墙的厚度、宽度及端部暗柱或明柱的尺寸。

  对平面或剖面中的孔洞(如电梯井、门洞等),要用阴影方法表示,并在图纸背面用红色铅笔在阴影部分轻涂。

  ⒊ 剪力墙的钢筋

  ⑴ 剪力墙各种钢筋的用量应在平面及剖面图中适当表示。当竖向钢筋沿高度减少时,要标出考虑锚固长度后纵筋的切断位置。

  ⑵ 连梁的底筋、面筋、腰筋、箍筋以及拉结筋的数量及构造要求,应在图上表达清楚。

  钢筋均用粗实线表示。Ⅰ级钢筋的切断点画弯钩,Ⅱ级钢筋画短斜线。

  ⒋ 剪力墙的水平钢筋与竖向钢筋的关系、拉结筋的做法、钢筋的搭接做法、水平钢筋转角构造、顶层竖筋与屋面板的锚固、墙与柱之连接等构造做法,应在施工图中或在(高层)结构说明中表达清楚。

三、楼梯配筋图

  楼梯配筋图可结合建筑施工图,在其楼梯剖面大样图预留的位置直接绘出。

  板式楼梯的配筋一般采用楼梯表的方式表达,详见10.2.3节。

10.2.3 梁柱表法施工图

一、柱表

  柱表的形式有多种,应选用符合设计要求的柱表。填表前应将柱表中大样和表中符号相对照,真正搞清方可填写。下面以图10-1为例说明柱表的填写方法。

  ⒈ 柱号、层次应由下而上排列,Hj、H。应各占一行,当几层柱截面及配筋相同时,可用一行表示,如“3~5层”。

  ⒉ 各栏数值如上下相同,可采用上下填写、中间打相同号“``”的方法表示。不得采用只填上段数值,下段打相同号的方法。

  ⒊ 柱高计算起点以下(Hj/H。段)的纵向钢筋与首层相同,所不同的是箍筋。基础至刚性地面(H。段)的箍筋宜全长加密,而基础内(Hj段)的箍筋不受剪,只起固定作用,一般不少于“上中下各1φ8”(此处箍筋直径应与上层的箍筋直径相同)。

  ⒋ 截面型式及尺寸应按柱表中提供的柱截面型式填写。必要时,可对柱表中的柱截面型式进行修改或补充。

  ⒌ 柱表中①号竖筋是特指2根角筋,②、③号筋是指单侧用量。

  ⒍ 柱表中没有标注箍筋加密区长度Ln的栏目时,可利用“备注”一栏标注。

  ⒎ 柱表说明中,要填写设防烈度、抗震等级、竖筋接头的做法及搭接长度等内容。

  图10-1中KZ3柱的配筋与图10-4中的柱平法施工图示例相同,读者可作一对照。

二、梁大样及梁表

  梁表也有多种形式,应选用符合设计要求的梁表。填表前应与图对应搞清各符号含义。下面以图10-2为例说明梁表的填写方法。

  ⒈ 梁号应由基础梁开始往上按施工顺序逐层填写,同一层先填框架梁再填次梁、梯梁;当几层框架梁(如三至五层的第3号框架梁)相同时,“梁号”可表示为“3~5KL3”等;连续梁的“分号”可只填跨号(如-1,-2,-P等)。

  ⒉ 基础梁及独立梁的梁顶标高一定要填写。基础梁的梁顶标高一般可取室内设计标高以下50mm;外墙下的基础梁,尚应使梁底低于室外地面设计标高,以免外墙面因沉降不同出现开裂现象。

  ⒊ 截面型式及截面尺寸应按梁表中的梁截面型式填写。必要时,可对其作出修改或补充。

  ⒋ 梁的跨度一般按轴线距离填写(单位:毫米),支座宽则从轴线计起,悬臂跨应填写端部尺寸h1等。

  ⒌ 梁表中①②号筋必须逐跨填写,不得使用相同号“``”。梁的底筋如分排放置时,应用㈡、㈢或“上、下”注明;①②号筋不标注S1、S2长度时,按梁表说明第7条的规定执行,应在该条文处填写锚固长度为40d(不少于LaE),d为钢筋直径。

  ⒍ 在某一梁跨内所填的⑧及⑨号钢筋如无注明“左”或“右”时,是指该跨右端支座(按分跨编号循序而言)的钢筋,填写时应特别注意。

  ⒎ 梁表说明第8条中,⑤号筋与⑦、⑨号筋的搭接长度宜改为40倍⑤号筋直径(不少于受拉搭接长度),以满足作为贯通筋的要求。 

10-1柱表填写示例

10-2梁表填写示例

  ⒏ ⑦号筋的C5及La长度,可取50mm的倍数;⑨号筋如分排放置,要用㈡、㈢或“上、下”注明;④⑤号筋的截面积应不少于⑦或⑨号筋截面积的1/4;⑩号筋等的C1长度,不宜少于C2的1.5倍,伸至内跨应不少于 Ln/3。

  ⒐ 通长钢筋应注明“通长”字样并说明允许搭接的部位;如采用④号连通筋,除首跨C1及末跨C2需填写外,其余均用“连通”或“* ”号表示。

  ⒑ 悬臂跨⑩号或支座的⑦、⑨号钢筋互相搭接而不需要④⑤号筋时,宜用斜线将该项划去,以方便检查有否遗漏。

  ⒒ 箍筋要注明端部及跨中的范围;如为抗扭箍,要在旁边注明“(抗扭)”。

  ⒓ 次梁作用处,除2根吊筋外,每侧宜再加3到4个密箍;悬臂端集中力处,宜再加4个密箍;密箍直径与该梁段其它箍筋相同,间距为50mm。

  ⒔ 腰筋为一排时,不必写排数。

  图10-2中KL3梁的配筋与图10-6的梁平法施工图示例相同,读者可作一对照。

  三、楼梯表

  目前流行有多种式样的楼梯表,其表达方式、符号不尽统一,但其填写方法都相似。

  ⒈ 梯板号:应由首层(或地下室)第一跑开始按施工顺序由下往上进行编号。折板式楼梯的上、下跑梯板由于类型不同,不能用同一编号。编号时应结合楼梯间剖面大样进行。

  ⒉ 梯板的跨度、厚度、踏步尺寸等,应按大样图对应填写,单位为毫米。

  ⒊ 梯板的负筋长度:在所选楼梯表的大样中,应留意标注的负筋长度是水平投影还是与梯板方向平行的长度。

  ⒋ 当梯板底筋要在弯折处分开锚固时,底筋应分段填写,并标注锚固长度;弯折处的负筋长度应加长,见2.4.1节。

  ⒌ 首段梯板应支承于基础梁或地下室底板,不应采用天然地基基础。如梯表提供的大样图不符合要求,可作修改或另绘大样。

  ⒍ 梯表说明中,应填写混凝土强度等级;梯板的分布筋宜改为φ8@250;梯扶手下应另加2φ12。

10.2.4 平法施工图

  按平法设计的配筋图,应与相应的“梁、柱、剪力墙构造通用图及说明”配合使用。各类构件的构造通用图及说明都是简明叙述构件配筋的标注方法,再以必要的附图展示构造要求。目前已有多种与平法或“原位图示法”配套使用的“通用图及说明”,选用时应与国家标准《平法规则》相符合。并在各类构造通用图说明的空格处填上需要的内容。

一、柱平法施工图

  柱平法施工图有列表注写和截面注写两种方式。柱在不同标准层截面多次变化时,可用列表注写方式,否则宜用截面注写方式。

  在平法施工图中,应在图纸上注明包括地下和地上各层的结构层楼(地)面标高、结构层标高及相应的结构层号,并在图中用粗线表示出该平法施工图要表达的柱或墙、梁,见图10-3示例(实际图纸粗线只画其中一项)。

10-3

  结构层楼面标高是指将建筑图中的各层地面和楼面标高值扣除建筑面层及垫层厚度后的标高,结构层号应与建筑楼层号对应一致。

  ⒈ 列表注写方式:在柱平面布置图上,分别在同一编号的柱中选择一个或几个截面标注几何参数代号(反映截面对轴线的偏心情况),用简明的柱表注写柱号、柱段起止标高、几何尺寸(含截面对轴线的偏心情况)与配筋数值,并配以各种柱截面形状及箍筋类型图。柱表中自柱根部(基础顶面标高)往上以变截面位置或配筋改变处为界分段注写,具体注写方法详见《平法规则》。

  ⒉ 截面注写方式:在分标准层绘制的柱平面布置图的柱截面上,分别在同一编号的柱中选择一个截面,直接注写截面尺寸和配筋数值。下面以图10-4为例说明其表达方法:

  ⑴ 在柱定位图中,按一定比例放大绘制柱截面配筋图,在其编号后再注写截面尺寸(按不同形状标注所需数值)、角筋、中部纵筋及箍筋。

  ⑵ 柱的竖筋数量及箍筋形式直接画在大样图上,并集中标注在大样旁边。

10-4

  ⑶ 当柱纵筋采用同一直径时,可标注全部钢筋;当纵筋采用两种直径时,需将角筋和各边中部筋的具体数值分开标注;当柱采用对称配筋时,可仅在一侧注写腹筋。

  ⑷ 必要时,可在一个柱平面布置图上用小括号“( )”和尖括号“< >”区分和表达各不同标准层的注写数值。

  ⑸ 如柱的分段截面尺寸和配筋均相同,仅分段截面与轴线的关系不同时,可将其编为同一柱号。但此时应在未画配筋的柱截面上注写该截面与轴线关系的具体尺寸。

二、剪力墙平法施工图

10-5 剪力墙平法施工图示意

 

  剪力墙平法施工图也有列表注写和截面注写两种方式。剪力墙在不同标准层截面多次变化时,可用列表注写方式,否则宜用截面注写方式。

  剪力墙平面布置图可采取适当比例单独绘制,也可与柱或梁平面图合并绘制。当剪力墙较复杂或采用截面注写方式时,应按标准层分别绘制。

  在剪力墙平法施工图中,也应采用表格或其他方式注明各结构层的楼面标高、结构层标高及相应的结构层号。

  对于轴线未居中的剪力墙(包括端柱),应标注其偏心定位尺寸。

  ⒈ 列表注写方式:把剪力墙视为由墙柱、墙身和墙梁三类构件组成,对应于剪力墙平面布置图上的编号,分别在剪力墙柱表、剪力墙身表和剪力墙梁表中注写几何尺寸与配筋数值,并配以各种构件的截面图。在各种构件的表格中,应自构件根部(基础顶面标高)往上以变截面位置或配筋改变处为界分段注写,详见《平法规则》。

  ⒉ 截面注写方式:在分标准层绘制的剪力墙平面布置图上,直接在墙柱、墙身、墙梁上注写截面尺寸和配筋数值。下面以图10-5为例说明其表达方法:

  ⑴ 选用适当比例原位放大绘制剪力墙平面布置图。对各墙柱、墙身、墙梁分别编号(编号方法可见第一章)。

  ⑵ 从相同编号的墙柱中选择一个截面,标注截面尺寸、全部纵筋及箍筋的具体数值(注写要求与平法柱相同)。

  ⑶ 从相同编号的墙身中选择一道墙身,按墙身编号、墙厚尺寸,水平分布筋、竖向分布筋和拉筋的顺序注写具体数值。

  ⑷ 从相同编号的墙梁中选择一根墙梁,依次引注墙梁编号、截面尺寸 、箍筋、上部纵筋、下部纵筋和墙梁顶面标高高差。墙梁顶面标高高差,是指相对于墙梁所在结构层楼面标高的高差值,高于者为正值,低于者为负值,无高差时不注。

  ⑸ 必要时,可在一个剪力墙平面布置图上用小括号“( )”和尖括号“< >”区分和表达各不同标准层的注写数值。

  ⑹ 如若干墙柱(或墙身)的截面尺寸与配筋均相同,仅截面与轴线的关系不同时,可将其编为同一墙柱(或墙身)号。

  ⑺ 当在连梁中配交叉斜筋时,应绘制交叉斜筋的构造详图,并注明设置交叉斜筋的连梁编号。

三、梁平法施工图

  梁平法施工图同样有截面注写和平面注写两种方式。当梁为异型截面时,可用截面注写方式,否则宜用平面注写方式。

  梁平面布置图应分标准层按适当比例绘制,其中包括全部梁和与其相关的柱、墙、板。对于轴线未居中的梁,应标注其定位尺寸(贴柱边的梁除外)。当局部梁的布置过密时,可将过密区用虚线框出,适当放大比例后再表示,或者将纵横梁分开画在两张图上。

  同样,在梁平法施工图中,应采用表格或其他方式注明各结构层的顶面标高及相应的结构层号。

  ⒈ 截面注写方式,是在分标准层绘制的梁平面布置图上,从不同编号的梁中各选择一根梁用剖面号引出配筋图并在其上注写截面尺寸和配筋数值。截面注写方式既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平面注写方式结合使用。

  ⒉ 平面注写方式,是在梁平面布置图上,对不同编号的梁各选一根并在其上注写截面尺寸和配筋数值。

  平面注写包括集中标注与原位标注。集中标注的梁编号及截面尺寸、配筋等代表许多跨,原位标注的要素仅代表本跨。具体表示方法如下:

  ⑴ 梁编号及多跨通用的梁截面尺寸、箍筋、跨中面筋基本值采用集中标注,可从该梁任意一跨引出注写;梁底筋和支座面筋均采用原位标注。对与集中标注不同的某跨梁截面尺寸、箍筋、跨中面筋、腰筋等,可将其值原位标注。

  ⑵ 梁编号由梁类型代号、序号、跨数及有无悬挑代号几项组成,应符合表10-1的规定。

  表10-1

梁 类 型 代 号 序 号 跨数及是否带有悬挑

楼层框架梁 KL XX (XX)或(XXA)或(XXB)

屋面框架梁 WKL XX (XX)或(XXA)或(XXB)

框 支 梁 KZL XX (XX)或(XXA)或(XXB)

非 框 架 梁 L XX (XX)或(XXA)或(XXB)

悬 挑 梁 XL XX

  注:(XXA)为一端有悬挑,(XXB) 为两端有悬挑,悬挑不计入跨数。

  例:KL7(5A)表示第7号框架梁,5跨,一端有悬挑。

  ⑶ 等截面梁的截面尺寸用 b X h 表示;加腋梁用b X h YLt×ht表示,其中Lt为腋长,ht为腋高;悬挑梁根部和端部的高度不同时,用斜线“/ ”分隔根部与端部的高度值。

例:300×700 Y500×250表示加腋梁跨中截面为300×700,腋长为500,腋高为250;

200×500/300 表示悬挑梁的宽度为200,根部高度为500,端部高度为300。

⑷ 箍筋加密区与非加密区的间距用斜线“/ ”分开,当梁箍筋为同一种间距时,则不需用斜线;箍筋肢数用括号括住的数字表示。

例:φ8@100/200(4) 表示箍筋加密区间距为100,非加密区间距为200,均为四肢箍。

⑸ 梁上部或下部纵向钢筋多于一排时,各排筋按从上往下的顺序用斜线“/ ”分开;同一排纵筋有两种直径时,则用加号“+”将两种直径的纵筋相连,注写时角部纵筋写在前面。

例: 6φ25 4/2 表示上一排纵筋为4φ25,下一排纵筋为2φ25;

2φ25+2φ22 表示有四根纵筋,2φ25 放在角部,2φ22放在中部。

⑹ 梁中间支座两边的上部纵筋不同时,须在支座两边分别标注;支座两边的上部纵筋相同时,可仅在支座的一边标注。

⑺ 梁跨中面筋(贯通筋、架立筋)的根数,应根据结构受力要求及箍筋肢数等构造要求而定,注写时,架立筋须写入括号内,以示与贯通筋的区别。

例:2φ22+(2φ12) 用于四肢箍,其中2φ22为贯通筋,2φ12为架立筋。

⑻ 当梁的上、下部纵筋均为贯通筋时,可用“;”号将上部与下部的配筋值分隔开来标注。

例:3φ22;3φ20 表示梁采用贯通筋,上部为3φ22,下部为3φ20。

⑼ 梁某跨侧面布有抗扭腰筋时,须在该跨适当位置标注抗扭腰筋的总配筋值,并在其前面加“*”号。

例:在梁下部纵筋处另注写有 *6φ18 时,则表示该跨梁两侧各有3φ18的抗扭腰筋。

⑽ 附加箍筋(密箍)或吊筋直接画在平面图中的主梁上,配筋值原位标注。

⑾ 多数梁的顶面标高相同时,可在图面统一注明,个别特殊的标高可在原位加注。

10-6为采用平面注写方式表达的梁平法施工图示例。该梁的配筋与图10-2中的梁表法施工图示例相同,读者可作一对照。

10-6 梁平法施工图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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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匿名  [游客]   2008/12/24 15:52:00
我是外行,想请教:7层高的楼房,屋内短跨4.5米,楼板应是多少厚。
匿名  [游客]   2008/5/17 7:50:00
文章很好,感谢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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